从12层楼的一个窗户,跨个箭步,一跃跳到1.5米远的另一个窗户边上,如果稍有闪失掉下去便会“粉身碎骨”,可是这个窃贼却不怕,他连续用这种方式进入小区4个住户家中,盗走13万余元的财物。选择这样的盗窃方式,窃贼戏称“只为寻求刺激”。
租房4个月 就为方便盗窃
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公安碑林分局金花路派出所连续接到摩登部落小区同一栋楼3起入室盗窃报案,窃贼的作案手法很相似,都是从卫生间的窗户钻进去的。
4月16日晚,同样的案件又发生了。摩登部落户主杨女士报案称,白天自己外出时家中的86000元现金和一些财物被盗。
这些案件是不是同一人所为?金花路派出所从小区的监控录像上得知,白天并无可疑外来人员出入过小区,初步确定作案人员应该是小区内部人员。对小区内所有人员进行了足迹、指纹的排查比对后,民警发现小区租房者刘洋有重大的作案嫌疑。4月20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东关“人人乐”内将刘洋当场抓获。
“刘洋元月份就在这个小区租了房子,利用租房户的身份作掩饰,两个多月,他连续在同一栋楼作案4起,盗窃价值13万余元财物。”金花路派出所教导员雷通说。
高空40米 不做任何掩护直接跳
让民警感到惊奇的是,刘洋盗窃的方式如同电影里演的一样。有一次作案,他先站在12层楼的走廊窗户边上,看到斜对面住户卫生间窗户没有关,他没有利用绳索等辅助工具,直接跳到那家窗沿上,然后入室盗窃。
“窗沿底下没有任何遮挡的东西,如果跳跃的时候稍有闪失,掉下40多米就没命了。”一位民警说。
赃物得手后,刘洋就拿着东西直接从门里走出来,然后躲到同一栋楼自己租住的房子里。目前,刘洋已被金花路派出所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
记者对话
“盗窃只是为了寻求刺激”
刘洋两个多月在这个小区里盗窃的财物全部被追回,现金一分没花,这倒有一点稀奇。昨天下午,记者在金花路派出所见到了22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洋。小伙子看起来挺帅气,谈话时思维条理非常清楚。
记者(以下简称记):通常选择什么样的住户进行盗窃?
刘洋(以下简称刘):卫生间窗户没有关的。
记:你在小区内租房子是不是为了摸底儿选中作案目标?
刘:差不多吧。
记:偷来的钱你为什么一分钱没花?
刘:我并不缺钱花。
记:那为什么要这么做?
刘:为了放松自己。
记:你从12楼高空跃过时不觉得害怕吗?
刘:害怕啊。
记:那你还跳?
刘:我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记者 侯树金 实习生 黄香梅 禹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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