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广东电白县法院开庭审理谢国雄、邓龙华故意伤害一案,但未当庭宣判。
起诉书称,身为治安联防队员的谢国雄为达到报复谢家兴的目的,与无业人员邓龙华密谋后,纠集多人持枪支、铁管等物闯进谢宅,将次日准备办婚宴的面包车等物砸烂,并将谢家四名男子打伤。而受害人收集的证据表明,前去行凶的歹徒所持枪支至少有10余支。
被告法庭上翻供
公诉机关查明,2008年11月10日晚上8时许,谢家兴因村里修公路一事与谢国雄的哥哥、村长谢某明发生争吵。为此,谢国雄就与无业人员邓龙华密谋报复谢家兴。当晚,邓龙华纠集黎某川、“亚文”、朱某文等人,持枪、铁管等作案工具,窜到位于电白县那霍镇沙田村谢家兴的家中,并强行进入屋内,将谢宅次日准备摆婚宴用的碗、碟及停在屋门口的一辆面包车砸烂。这一过程中,谢家兴、谢水兴、谢绍初、谢东霖被打伤。其中,谢水兴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事发前,谢家兴曾去村长谢某明处交修公路的集资费。因谢家兴就修路的有关问题存疑,便质问了谢某明,双方为此发生口角。于是,谢某明打电话给在治安联防队上班的弟弟谢国雄,从而使一场持枪闯婚礼筹办现场的恶剧发生。
婚礼是为谢家兴的幺兄弟(五弟)谢家庆筹办的。谢家庆是一名刚工作不久的大学生,职业是股票经理人。他说,想到在家乡花5000元钱便可办一个热闹的婚礼,他便提前数天回家了。没想到因大哥质疑村长,险些让他的喜酒变成丧事。歹徒在他家行凶的总时间,长达约20分钟。
庭审时,谢国雄说,公诉机关的指控不符合事实,他没有参与打砸谢宅,也没有指使邓龙华等人去打人。事发三天后,他才知道有打砸事件发生。那时还是邓龙华告诉他的。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谢宅有财物被毁坏。“你为什么在公安机关承认是自己指使邓龙华的?”公诉人问。“那是刑警逼我说的,我不得不说。”谢国雄称。
邓龙华说,他也不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尽管他到过谢宅,但他没伤害任何人。11月10日晚上,他和谢国雄驾车去茂名喝酒。途中,他听见谢国雄接到哥哥谢某明的电话,得知谢某明被人“欺负”。他到茂名后先是到宿舍洗澡,随后决定带朋友去为谢某明主持公道。但这一切,谢国雄都不知道,也未在事发前指使他。至于到谢宅,是他自己找过去的。“你为什么在公安机关承认谢国雄指使过你?”公诉人问邓龙华。邓龙华回答,他是被公安“逼说”的。
录音证实两人联系过
庭审进入质证阶段后,公诉人出示的一份证言表明,邓龙华等人骑了约20辆摩托车去谢宅,有30多人,还带了18条枪。当这名证人走过来时,还被堵住了。“这是夸大其词,没有那么多人和枪。”邓龙华说,他们也就去了七八辆摩托车,去的人数为13人,带的是棍子。同时,邓龙华承认朋友砸了谢宅的摩托车、面包车等物,但他和朋友都没有打人。“见谢家兴几兄弟拿刀出来反抗,我们才开了一枪。”
最后,公诉人认真地念了两段录音。一段录音显示,谢某明曾打电话给弟弟谢国雄,称有人管自己的闲事,要谢国雄带人去灭了谢宅;另一段录音显示,谢国雄曾打电话给邓龙华。其大意是,“我哥被人用剑劈开了脑袋,你多带点人和枪去给我主持公道”。接着,公诉人问谢国雄、邓龙华是否认可上述录音,两人此时则表示认可。
一份证言显示,事发当晚,大约有30人持刀枪进入谢宅,还见有人拿枪封锁进出谢宅的路口,枪口纷纷指着群众不让靠近。“你是谁?不关你的事,今天来杀人,你要保命就站住。”此时谢宅灯火通明,这名证人离谢宅约6米远,欲靠近,但被喝止。他看见10多人持各种枪支、刀具,进入谢宅开始行凶。那些人开完枪后,分批撤出谢宅,似乎训练有素。
“我要你们家把喜事变成丧事,明天敢摆酒结婚,就叫四五十支枪过来杀绝你家。”有人在撤退前大声喊。见歹徒离去,这名证人第一时间冲入谢宅,见到年迈的谢绍初在地上不省人事,谢水兴脸上则血流不止,一家人的哭声求救声响成一片。(文/记者 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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