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及时将参与传销的人员名单录入信息库,为查办传销案件串案并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山东省工商、公安部门已启用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根据日常执法办案情况,及时将参与传销的人员名单录入信息库,为查办串案并案提供有力支持,依法加大对传销头目、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
为保持严厉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山东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积极加强协作和执法力度,每年联合开展1次至2次集中执法行动,多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传销窝点、传销活动的防范监控力度。同时,加强房屋管理、社区管理,形成联防机制,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2008年,山东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违法案件30件,案值1697万元,取缔传销窝点790多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近3.1万人次;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369起,破案338起,涉案金额9.52亿元,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回潮反弹。(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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