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的银行卡副卡丢失后通过客服热线只挂失了主卡,因客服的解释出现错误导致储户损失9万余元。这样的损失咋办?昨日,市中院开庭审理银行方的上诉案件,银行方面表示:储户密码保存不当也是存款被盗的原因所在。
副卡丢失储户只挂失主卡
2006年9月,市民连海超在某银行办理了理财卡主卡一张,同时为妻子刘新歌办理附属卡一张。2008年8月24日13时许,刘新歌开车在石黄高速公路武强服务区停车吃饭时,她的车玻璃被人砸坏,皮包及随身所带的附属卡丢失,刘新歌赶紧让儿子连文挂失附属卡。
连文通过银行客服电话进行电话挂失,工作人员查证了相关信息后将电话转入自动挂失系统,此时需要输入卡片密码才能完成挂失。但连文不知道母亲银行卡的密码,本次挂失未能成功。
随后连文再次拨打客服电话,询问利用主卡是否可以挂失,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他又问能不能先把主卡冻结,让主卡、副卡内的钱都取不出来,客服电话工作人员以肯定的口气多次向连文保证“可以”,随后的13时30分13秒,主卡挂失成功。
然而,当两天后连家人去办理正式的挂失手续时发现,账户上少了9万多元钱,而这时银行工作人员又告诉他们,主卡挂失后副卡是仍然可以使用的。连家当然不予认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连海超夫妇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诉称,自己是在得到银行客服明确答复后才没有办理副卡挂失手续,因此,自己的经济损失理应由银行赔偿。
银行认为失窃在于密码不保密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连家在附属卡丢失后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办理挂失,如果挂失成功即可防止损失扩大,但因客服工作人员不正确的回答导致连家只挂失了主卡,致使他人持副卡在主卡成功挂失后又取走77720元钱,因此这笔损失银行应该对此负责。而在主卡挂失成功前4分钟,他人从卡上取走的12500元应由连家自己承担。据此一审法院作出银行赔偿原告77720元钱的判决。银行方面随后上诉。
昨日中院法庭上,银行方面对于己方承担挂失后损失的全责感到很委屈,银行方面代理人称,连家人之所以没有办理副卡挂失的原因不在于银行工作人员的错误回答,而在于连文不知道副卡密码而无法挂失。根据相关规定,因密码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均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本案中,他人一次性输入密码就成功取款足见刘新歌没有保管好密码,因此银行方不应该承担本案的任何责任。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晚报记者 张柳 实习生 杨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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