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吴英,检察机关指控吴英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亿元,而吴英代理人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这起倍受关注的案件吸引了近30家媒体记者及近200名群众现场旁听。图为在法庭上的吴英。 中新社发 王旻 摄
中新社金华四月十六日电 (袁爽 曾璟蕙)十六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首次开庭,审理被羁押了两年的浙江“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逾三点八亿元案件。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二00五年五月至二00七年二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十一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三点八九亿元。起诉书认为,吴英案的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
当日九时三十分,吴英在法警拘押下出现在法庭被告席上时,其面色憔悴、身材消瘦的形象让记者无法将其同两年前那个富态风光的女富豪划上等号。
吴英一九八一年出生,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人,案发时二十六岁。一九九九年吴英从技校中途辍学后在当地一家美容店当学徒,二00五年开始与丈夫一起在东阳市区经营理发休闲屋、美容美体中心等。二00六年下半年,吴英以一亿注册资金先后创办了“本色集团”的八家公司,行业涉及酒店、商贸、建材、婚庆、广告、物流、网络等。外界一度传闻其资产高达三十八亿元,并由此位列二00六年“胡润百富榜”第六十八位、“女富豪榜”第六位。
吴英在庭审时承认,是利用后账付前账利息的方法在借贷市场给自己创造了良好的还息声誉。为了让放贷人更加放心,还私自刻了两枚银行的假公章,想制造自己在银行还有存单质押的业务的假象。庭审过程中,吴英的回答一直含糊不清,前后矛盾,用“似乎”、“好像”、“我记不清楚”等词句敷衍了大半提问。
在当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吴英的借款是否属于诈骗、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是否有部分用于个人挥霍等焦点展开了辩论。
法院宣布,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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