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犯逃千里再造“灭门案” 庭审称不愿过多辩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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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犯逃千里再造“灭门案” 庭审称不愿过多辩解
2009年04月16日 14:30 来源:天山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实施抢劫,犯罪嫌疑人在将一对夫妇杀害后,将手中的尖刀刺向了一个12岁的孩子,随后揣着抢来的700元钱和一部手机,仓皇逃离现场。

  这是在2006年元旦前一夜,发生在乌鲁木齐市北园春附近一平价超市内的一起“灭门案”,当时各媒体对此案件做过报道。实施此犯罪行为的,就是33岁的吉林人林奉烂。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林奉烂当庭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表示,2005年12月31日晚,林奉烂携带尖刀来到北园春春熙街79号元龙平价超市,在实施抢劫时遭店主杨某反抗,最终他将店主杨某、店主妻子张某及店主12岁的儿子杀死。

  林奉烂当庭交代,实施抢劫后,他搭乘一辆出租车连夜赶到石河子,后又躲至奎屯,并乘火车远逃广州,在广州住宿时,被公安部门抓获。

  检察机关调查得知,早在几年前,林奉烂就因在吉林犯下命案,被当地警方追逃。其负罪潜逃至新疆后,又制造了乌鲁木齐这起北园春超市灭门案。但在广州被捕后,林奉烂仅供述了自己在吉林所犯的故意杀人案,对在新疆犯下的罪行却只字未提。

  2008年1月15日,因第一起故意杀人案,林奉烂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在林奉烂在吉林监狱服刑时,2008年11月12日,新疆警方通过与全国各省市DNA数据库比对发现,林奉烂的血样与“12﹒31”案件嫌疑人血样一致,12月8日,林从吉林监狱被押解回乌鲁木齐。

  庭审中,林奉烂表示,不愿为自己的罪行做过多辩解。本案未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最后的判决。(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吴杨 程宏志 张晓燕)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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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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