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网吧电脑“3C”案在西乡县法院宣判,法院判决西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胜诉,起诉的4家网吧业主败诉。据悉,这起因“3C”认证起诉质监部门在汉中还属首次。
2008年,西乡县质监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对全县多家网吧营业使用电脑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网吧使用的电脑整机均无“3C”认证标志。县质监局向17家网吧业主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接到处罚书后,多数网吧业主接受了处理,但有4家网吧业主依法向西乡县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2月,西乡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4月9日,西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县质监局适用法律条款和程序均无过错,对网吧的行为不予支持,维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 张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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