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游乐园员工监守自盗获刑3年罚30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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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景山游乐园员工监守自盗获刑3年罚3000元
2009年04月12日 15:10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石景山游乐园打工的赵某,下班后趁机盗走游乐项目“快乐摇篮”的混音台、CD机等物品。

  记者上午获悉,赵某被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赵某称,2008年7月,他经人介绍到石景山游乐园工作,因打算回家急需用钱,便想从单位偷一些设备变卖。

  2008年10月11日晚,赵某下班后,从窗户进入“快乐摇篮”游乐项目的控制室,将混音台及DJ专用CD机盗走。经鉴定共计价值1.2万余元。

  赵某盗走机器后,便潜回老家,后在一个网吧上网时被民警抓获,所盗取的物品也被起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未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李奎)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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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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