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后,他稀里糊涂地给情人写下30万元的“借条”。他原以为,情人只是想拿张借条“应付”家人,好让这段婚外情获得平静,没想到,情人最终竟持借条将他与妻子告上法庭。
2008年7月中旬,陈女士与李先生在参加某学习班时相识。1个月后,双方开始交往,并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令李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与陈女士最终会在法庭上相见。去年12月份,陈女士提起诉讼,说是李先生向她借了30万元钱。最冤的是李先生的妻子,因为她也被陈女士列为共同被告,说是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为此,陈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借条”, 上面载明“本人李XX(附身份证号码)因急需向陈X借款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为期壹个月返还上述款项”,落款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
李先生承认“借条”是他写的,但辩称他从未向陈女士借过任何钱,而是“另有原委”:陈女士向他提出与妻子离婚的要求,他没有同意。遭到拒绝后,陈女士继续纠缠,最终,在对方的软硬兼施下,他出具了“借条”。
为支持自己的说法,李先生出具了一个录音光盘。法官查明,录音内容表明,陈女士要求李先生跟妻子离婚遭拒后,陈女士有了报复意图,还向李先生暗示包括她弟弟在内的其他人也介入了他们之间的事情,最终,陈女士“说服”李先生写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说是好向弟弟交代,让他不再介入他们之间的事。
对于录音光盘的真实性,陈女士予以否认,但并未提交相关反驳证据,也未向法院申请鉴定,最终,法院对录音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记者昨日获悉,思明区法院最终一审驳回陈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过,陈女士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录音节选
“猪!我该怎么骂你?”
陈女士:对我来说,最有利的就是你离婚,我下半辈子你来照顾,你来陪我。
李先生:我做不到!
……
李先生:我们一定要走向法庭吗?走向法庭对我们彼此都没有什么好处。
陈女士:有,我可以对得起我的观众,我报复了你,并且明的暗的一起来!
……
李先生:我不相信你会做这样的事。
陈女士:我不会做,但别人会做……即使你今天回归家庭,即使你拿个30万、50万(元)给我,也一样对不起两个人。而如果当初你离婚的话,你会对得起一个人。
……
陈女士:不要再跟我说你家里怎么样,我现在只能告诉你最后一句话,所有的事态的处理看你自己的态度。你连续两天这样已经有人很不满了,我弟也知道你两天没有联系我,知道吗?你太无情了!
……
陈女士:本来那天叫你随便写写就过了,可我老弟,他妈的,应付那家伙,他又精得像个鬼一样。反正我知道姓名后面是要备注身份证号码的,然后“因业务需要”就不要写了,就直接写向某某人借款人民币多少元,然后……
李先生:那你只是拿着这个来对付你老弟?
陈女士:你现在才想到!你现在才想到!猪!我该怎么骂你?
陈女士:签这个纯粹是给他看的,我不让他介入这个事。(陈光豪 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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