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父亲管教,迷恋上网的17岁中学生刘刚(化名)将11岁的表妹砍死。昨天,刘刚被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15年。
据刘刚说,去年4月28日中午,在网吧呆了一天的他离开网吧后,花8元购买了一把菜刀,在自己家的胡同口等待表妹小梅。案卷材料显示,小梅放学经过刘刚家时,被刘刚叫住。刘刚让小梅闭着眼数数,随后,刘刚用刀将小梅砍死。几个小时后,刘刚被控制。
刘刚说,因为对父亲的管教不满,他起意杀害亲人以报复父亲。
据刘刚说,他上初一时,就有了杀死表妹小梅的想法。产生这种想法是因为恨父亲,父亲总打骂他。
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对刘刚进行了精神鉴定,结论是他无精神病,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中院认为,刘刚犯有故意杀人罪,鉴于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警方询问后即交代,应认定自首,对其从轻判刑15年。
宣判后,刘刚表示不上诉,但不原谅父亲。(王殿学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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