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4月4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朱丽珍 通讯员 何伟贞)近日,浙江丽水松阳一男子因不尽赡养义务,出手打伤执行干警,被浙江松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该男子是浙江丽水松阳县玉岩镇农民,父母年老体弱,但他对父母的生活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两老于2007年寻求法院司法救济。然而,当该案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男子仍对父母不理不睬,对法院生效执行文书置之不理,并多方躲避法院执行。2009年1月19日,该男子对上门依法执行干警的问话不予理睬,自顾自往门口走去,并将上前劝阻的两名执行干警打伤。
在庭审中,该男子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父母和妻子已协商解决了1000元赡养费事宜。
法院认为,该男子以暴力手段阻碍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鉴于其归案后态度较好,并赔偿了医药费,故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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