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律协换届:"民主化程度最高"选举被指违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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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律协换届:"民主化程度最高"选举被指违法
2009年04月01日 06: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第一轮选举还能另选他人,第二轮选票上另选他人栏怎么就彻底不见了?这既违背律协自己制定的《选举办法》,更是违法的!”北京市朝阳区律师程海举着“朝阳区第三分选区第二联合选举小组”选票质问道。就在他发问的3月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落下帷幕。

  北京律协换届选举从去年8月启动,律协章程和《选举办法》久经讨论,于今年2月在理事会通过,各选区于2月9日至3月2日进行选举。

  3月9日到3月14日,律协网站公示了代表选举结果,共选举产生律师代表229人。若无异议,当选代表将选举首都律师行业组织的新任会长和理事长,参与大小事务的决策,任期三年。

  “像我们小组这样暗箱操作的结果,我们肯定要提出抗议的。”程海说。

  选票上“另选他人”栏消失

  2月26日,程海所在的小组进行了正式投票,一共13名正式候选人,有效选票373张。“这次现场选举还是办得公开透明的,做到当场投票、当场公开唱记票。”据多位到场律师回忆说。

  而在唱票过程中,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在选票“另选他人”这一项中,有4名非候选人律师的得票数超过了部分正式候选人,其中有程海得72票排名第五,与第三四名仅一二票之差,杨慧文律师得53票排名第十、唐吉田律师得48票排名第十二、童朝平律师得47票排名第十三位。

  但该次选举无人票数过半。按照今年刚通过的北京《律协代表选举办法》第22条,无人过半当选的情况下必须另行第二轮选举,“另行选举时,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让这4名普通律师也看到了参选的希望。然而他们未能如愿。

  在3月4日的第二轮选举现场,律师们发现,候选人名单依然是最初选举委员会公布的13名律师,程海等4律师均不在名单之列。

  而且这份名单没有按规定在选举前三天公示,而是由选举委员会周一打电话通知律所,周三马上选举。第一轮选举的得票情况,也均未对社会公布。

  在会场,4名律师当场提出异议,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张峥律师的回答是:“我们只是执行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的规定,不做解答,你们可以去向市律协反映。”

  更被许多律师斥为“明显违法”的是,律协网站公布的票样、和朝阳区该组第一轮选票上都有“另选他人”栏,但第二轮新选票上,这一栏却彻底消失。

  根据北京律协《选举办法》第20条,关于“另选他人”的规定是:“参加投票的律师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另选他人的名额不得超过本选举小组应选代表的名额。”

  现场律师问想另选他人怎么填写,张峥只回答:“你按选票上要求填,自己写就当废票处理。”依然有部分律师在空白处填写了“另选他人”。

  最后,330张有效选票中有30张废票、14张弃权,当场四五位律师都提问无效票的依据理由是什么,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拒不解释。

  一位梁姓律师说:“另选他人的正当权利没有了,这是完全违法的。”

  在律协网站上,朝阳区选区是作为换届选举“公平、公正理念”的范例被提出的。

  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裴宇琼在律协网站撰文说,在公平公正理念上“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以郝惠珍主任为首的朝阳选区选举委员会。朝阳区选举委员会科学地按规模、按地域、按人数划分选区,保障了每一家律师所律师都有均等的获选机会,彻底打消了小规模律师事务所为大所做嫁衣的顾虑,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但没有谈及选举小组的执行情况。

  3月31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拨通张峥手机,希望了解选举情况,张称开会无法接受采访。

  此前,记者曾联系北京律协宣传处,宣传处一位杨姓负责人答复说:“目前正在律师代表公示的敏感时期,一概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当记者询问公示结束后可否采访,杨回答:“一切信息以律协网站上公布的为准,能公布的信息我们都会及时发布在网站上。”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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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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