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结婚、签离婚协议,一个重庆美女和一个云南帅哥竟在24小时内完成了这个程序。
目前,他们的离婚案件即将由大渡口区法院移送到云南个旧市法院——这意味着,从未到过婆家的女方,第一次到婆家所在地,竟是去打离婚官司。
在网上认识 一月后闪婚
余敏(化名)今年24岁,她的父亲这样说女儿,“属牛,犟得很,不然也不会这样折腾”。
余敏称,2007年6月上旬,她在网上认识了云南个旧市28岁的赵华(化名)。赵自称是老板,在桥梁工程上投了上百万,在昆明还有房。那段时间,她不想住在家里,当赵华提出和她结婚时,她没多想就答应了。同年7月2日,赵华带着户口簿、身份证赶到重庆。次日一早,两人就到大渡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结婚。拿着结婚证刚出门,她就说:“你要上网就去嘛,我上班去了。”
赵华和她吵了起来。当晚,他们写下了“双方性格不和、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赵华次日返回云南。
结婚一年半 不知他家底
余父称,女儿悄悄登记结婚时,他不在家。看到木已成舟,女婿高高大大的,他就劝女儿好好过日子。
余敏说,当时她听了父亲的话,掏钱买了两张机票,7月4日飞往云南。赵华告诉她,等他到了昆明后,还她机票钱。但是,他到昆明后只字不提还钱的事,也不带她到昆明的房子去,就住在旅馆里。她要到个旧市去见公婆,赵华也不答应。
余敏称,她在昆明7天,天天和丈夫吵架,然后回渝。回来后,在网上联系过老公两次,然后再没联系。后来,他听说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所以拖到现在。结婚一年半,她至今不知老公是干什么的、家底怎样。
因她到外地打工,就委托父亲帮忙起诉离婚。
首次赴婆家 竟是为离婚
昨天,大渡口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全斗成称,受理该案后,发现被告未在大渡口区居住过,该案只能由云南省个旧市法院管辖。法院研究之后,决定将案件移送云南。离婚案必须本人到场,余敏还得亲自到云南个旧市法院去打这个离婚官司。余父表示,女儿从没到过婆家,没想第一次去,竟是为了离婚。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桐雨解释,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就是原告将就被告),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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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玲 高级心理咨询师
从恋爱关系的产生,到婚姻关系的建立,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一个月的时间是绝对不够的。结婚,应该是寻找自己生命的一个归属点,找到相伴一生的人。闪婚的当事人,显然在很多方面考虑不成熟,这是一种对婚姻、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一结婚就离婚,给自己的人生无疑描上了灰色的一笔。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事人容易在以后的爱情婚姻中,产生不信任对方、不信任自己的不良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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