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言的“凯迪拉克”轿车在江西境内发生的一起车祸中未能弹出安全气囊,受伤车主25日以刘翔代言虚假广告为由,向法院提出追加刘翔为被告的申请。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红谷滩法庭26日表示,目前已受理此案,但是否同意追加刘翔为被告仍在审查之中。
2008年4月24日,家住江西省宜春市的袁继光在南昌市红谷滩的专卖店花39万元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轿车。今年3月4日晚,袁继光驾车出行,在江西昌樟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时,车上配备的6个安全气囊没有一个正常弹出,致使袁继光鼻梁受伤,花去医疗费用989.89元。
事故发生后,袁继光对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经济及精神赔偿,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依法召回本批次相同类型安全气囊不合格的汽车。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红谷滩法庭3月24日对此案正式立案。与此同时,由于袁继光认为,刘翔代言的广告是自己购买这一品牌轿车的直接原因。25日,袁继光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追加刘翔为被告。(胡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