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名姓董的男子,自从认识了年轻女子陈某后,就频发暧昧短信给她。陈某的丈夫罗某发现后,纠集几个朋友将董某非法拘禁了50个小时。
董某今年45岁,是个体经营户,生意红火,家庭美满。去年4月,他认识了一个22岁的陈姓女子,对她一见倾心,董某不知陈某已婚,还留下了陈某的手机号。
“我想你了!你过得还好吗?”“我想你,什么时候一起出来玩玩?”此后两人频频互发短信,董某的短信内容极其暧昧,对外还称陈某是自己的“女朋友”。陈某的丈夫罗某有一天发现了董某的暧昧短信,大怒。
2008年6月2日,董某邀陈某到南平玩。罗某随即召集了几个朋友,要求跟陈某一起到南平。见到董某,罗某等人自称是陈某的朋友,董某就招呼他们吃饭唱歌,罗某等人频频劝酒,董某喝得大醉。随后,罗某等人让董某跟他们玩“拔对子”的赌博。罗某等人在坐庄时偷偷藏起大牌,不到一小时董某就输了7万多元,可董某身上只有800元现金。罗某等人让董某写了一张7万元的借条。这时罗某告诉董某:陈某是他的妻子,7万元算是“骚扰老婆费”。
随后罗某将董某拘禁在宾馆,说要等董某的朋友汇钱来时才放人。次日董某的朋友没有汇款,罗某等人怕董某的朋友报警,就把董某转移到当地另一家宾馆,几个小时后又带董某到了福州。
6月4日上午10时许,董某的朋友汇来1万元,但罗某坚持让董某的朋友再汇2.5万元,余款用董某的轿车抵押。为防止董某逃脱,罗某等人又将董某转移到闽清。
6月5日凌晨,因为罗某消失了两天多,他的朋友报案,随后,罗某等2人被警方抓获,董某这才获救,此时距董某被拘大约有50个小时。日前,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罗某及其朋友李某、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八个月不等。(郑建彬 旺龙 明杰 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