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本报以《区里摊派30万元我们也没法》为题,报道了安阳市北关区豆腐营街道办事处违规向商户强收绿化费一事。报道引起关注,有网友随后在网上贴出了区政府下发征收任务的红头文件,而这份文件正是安阳市北关区委、区政府向辖区各办事处下发的,其中提到向各办事处征收10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的“以资代劳费”。
昨天,在安阳当地一网上论坛里,一名网友公布了这份文件。该文件编号为北办(2009)6号,标明是“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关区2009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时间为3月17日。在文件的“任务分解表”上,灯塔路办事处的“任务”最后一项是“征收以资代劳费30万元”。在豆腐营办事处的“任务栏”中,也标有“征收以资代劳费30万元”等字样,洹北办事处征收的以资代劳费则为10万元。
针对网友说法,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北关区豆腐营办事处一位负责人,他证实他们确实收到了这个文件,北关区下属的9个办事处也都收到了。但30万元的以资代劳费目前还没有征收。当天,安阳市北关区政府办的周主任承认确实有这么一份文件。
另据了解,本报报道见报当天,北关区纠风办和区纪检监察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3月19日,该街道城管在未请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超标准向辖区个体工商户收取绿化费。会议决定:责成分管城管工作的领导,街道工委委员、人武部长秦某作出书面检讨;给予直接责任人城管办主任吴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征收绿化费的工作人员于某进行辞退处理。多收的钱全额退给了当事人。(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