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荆州市北京路抢劫运钞车一案(详见本报21日一版)的嫌疑人康某已被刑拘。针对康某“语无伦次”等表现,民警初步分析其可能存在精神疾病,但是否对其进行精神鉴定需与检察机关商议后决定。
前日,康某在抢劫运钞车被当场抓获后,警方立即对其突审,警方发现,康某作案前曾喝过一听300多毫升的啤酒,但是否系醉酒作案,尚无法确定。但根据常理,300多毫升啤酒不足以使一个成年男子醉得无法控制言行。
民警对康某突审4个多小时,康某承认了抢劫运钞车的事实,并称抢劫是因为房租快要到期了,他无钱交房租。
一名参与审讯的民警介绍,康某语无伦次,甚至无法说出家人的联系方式,当民警询问他时,他多以“不知道”、“记不清”来回答。问他是否喝醉时,康某说:“没有喝醉,因为我的头在疼。”
民警称,康某作案时身上没有凶器,被抓后也未发现他有严格的作案计划,也未发现他有同伙,综合多方表现,分析康某可能有精神疾病。 (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徐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