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灭门令"终结无期 房产纠纷直指政府效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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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灭门令"终结无期 房产纠纷直指政府效率
2009年03月19日 16:2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春节后不久,人们还未走出新春佳节的喜庆气氛,新疆乌鲁木齐市新鑫花苑小区的业主们又收到一份“限期更换合同”的通告。这场曾经以“新疆灭门令”震惊全国的房产纠纷闹剧,似乎还看不到终结的征兆。

  记者跟踪数月发现,由于历时长、关系复杂、房产商之间的纠纷难断,事件的解决并无明确的进展,被拽入纠纷的200余业主们只能无辜地承受这场闹剧招致的种种伤痛和损失。维权意识渐强的业主们对划入“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纠纷也是束手无策。

  人们不禁要问,“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纠纷要“遗留”到何时?然而,围绕此事的种种极端的怪象在拷问“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的同时,也直指政府相关部门的处事姿态和执事效率。

  “通告风波”:限7日内换合同

  听说小区又贴了“通告”,住在乌鲁木齐新鑫花苑小区的老裴慌慌张张地下楼看个究竟。哪知腿肚子发软,摔了个踉跄。“杀全家的通知还让人心有余悸,天知道这些老板还要怎么折腾!”——老裴在电话里向记者抱怨道。

  原来,2月14日那天,新鑫花苑小区的业主们在小区内发现一幅“五牛分尸”的漫画。据老裴介绍,“五牛图”画的是一个人被5头牛朝五个不同的方向牵扯。人的身上写着“住户”,5头牛旁边分别写着“新平”“星云”“法院”“房产局”“银行”。

  老裴说:“应该是哪个业主画的,这两年,我们的遭遇就是这漫画上这个人的遭遇,像被‘五牛分尸’一样,整天提心吊胆地过着。”

  就在漫画的旁边,一份落款“星云公司”的“通告”真让业主们腿肚子都软了。

  题为《告新鑫花苑3、4号楼住户书》的“通告”上写着:该小区3、4号楼业主,凡与星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住户,所欠房款7日内给星云公司交清;凡与新平房产公司签订合同并实际入住的,持原先合同及收款收据在7日内到星云公司办公室,另行签订、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更改的住户,视为违法租房或者违法占用,星云公司将强行收回。

  这个“通告风波”一出,业主们内心的愤懑和担忧又被激起。纷纷想办法、找对策,给新疆各媒体打电话,并选出代表再去房产局“理论”,还计划着去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多年的问题,一直不解决,去年出个‘灭门令’,不得安生,现在又要撵人,我们没有办法了。政府解决问题的承诺难道说说就完事了?”,业主付某说。

  “7日内要更换合同,那些手续可是我们争取房产证最重要的东西啊,怎么会去换呢?”业主们恐慌、无奈而又无助。

  新鑫花苑小区缘何“风波迭起”?

  据业主们反映,一直以来所有的纠纷都是因为拿不到房产证的缘故。“拿不到房产证,住着房子也不能说明这个房子是你的,所以房地产商才三天两头来要房子。”

  新鑫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侯某告诉记者,由于小区是两家房地产商合作开发,过程中两家房地产商之间出现纠纷,导致整个小区354户的业主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不管房子‘干净’还是‘不干净’,从2003年至今还没有人拿到房产证。”

  由于拿不到房产证,一些住户先是跟房产商交涉,可是“房子卖了,房产商就成了甩手掌柜,推脱不管”。后来,业主们选出代表问计房管局,“房管局给我们的解释是新鑫花苑小区开发商有经济纠纷,而且多年未决,这个小区已经划入市房产局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公室专门解决,要等政策。”业主卢某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这个小区的业主们“讨要”房产证的事情就一直没有中断过。然而,令业主们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的经济纠纷最后还将整个小区的安危牵扯进去。“大概是两三年前,小区时常有陌生人来,撬锁、换锁、搬家具,把一些业主家闹得鸡犬不宁的”,侯主任告诉记者。原来这个小区存在“一房二卖”“一房三卖”的问题,原因就是开发商之间经济纠纷。 老裴家就曾两次遭遇“锁被换,回家进不了门”的“倒霉事”。

  直到去年10月份扬言“不搬就杀你全家”的“灭门令”出现,小区的气氛骤时发展到群情激昂的程度,业主们多方求助。在新华网做出《记者调查:追踪新疆“灭门令”真相》的报道后,全国上万网民热切关注,在舆论和民意的压力下,乌鲁木齐市政府针对此事成立了多方工作协调组。

  据物业办主任侯某介绍,“房产局在今年1月份张贴了办理房产证的告示,要求业主们到房产局交钱。由于存在假按揭等问题,所以要拿房产证得交齐房屋全款。目前已经交了600多万,但是现在还没有人领到房产证。”

  “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有哪些解决之困?

  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页上对“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做过一定说明。产生“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开发商存在假按揭,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等违规现象,造成一房多主、房产证与业主不符;还有的开发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确权;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房管部门鉴证);个别购房者拖着不办;消防不过关等。同时,官方网站上也做出承诺将“有计划、有步骤陆续发证,妥善解决好房产历史遗留问题”。

  据乌鲁木齐市房屋管理局介绍,新鑫花苑小区存在的问题“就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已经很多年”。从2006年底开始,乌鲁木齐市开始着手解决市内一批因“假按揭”“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开发单位资质不全、开发企业破产或者被吊销资质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新鑫花苑小区由于开发商之间牵涉官司,所以解决起来一直有困难。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地都存在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这主要是市场早期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完善所致。“由于牵涉利益攸关方繁多,解决起来需要各方的协调。比如,碰到不能绕开的司法程序,以及资金税费问题,就可能拖延多年。”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解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负责人此前接受采访时也说:“新鑫花苑小区的问题涉及开发商之间的经济纠纷,已经诉诸司法程序,和别的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又不一样。”这位负责人以“在广州出差对事情不了解”为由婉拒了记者这次采访。不过他说:“新鑫花苑小区现在已经没有问题,而且也不在我们这里解决,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多方协调工作组。”

  物业办主任侯某透露,“灭门令”的报道后,市房产局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公室前来过问过新鑫花苑小区的事情。从去年12月份开始,房产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来调查过小区的情况。有新华网网友称,政府出面来解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就是在给过去利用市场不规范发财的开发商“擦屁股”,但既然揽下担子就该行动果决,而不是“相互推诿”“踢皮球”的处理态度。

  闹剧何日终结?

  无论是网民监督还是媒体监督都无意改变事件正常的处理程序,但是在这种多年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上,相关部门的处事态度和执事效率却不尽如人意。

  新鑫花园小区的业主们表示,市政府介入此事后,以为事件可以很快得到解决,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找房产局就推到市政府,找市政府就推到协调工作组”,“反正就推来推去,见不着人,也说不上话”。

  业主们同时也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他们尊重政府的办事程序,但希望事件的处理过程能够“公开透明”,有一些“阶段性的成效”。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同样遇到“推诿拖延”的对待。记者先是联系到市房产局,对方告知新鑫花苑小区的事情应该找“市建委”,记者再联系到市建委,但建委办公室以“需请示主任,但主任现在不在”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事实上,这种“推延”“围堵”等作风在机关单位屡见不鲜。拒绝群众合理的知情诉求,拒绝媒体正常的新闻采访,这类“门难进”“话难听”的现象不仅影响到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而且也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和建设。有网友反思,开发商能做出“匪夷所思”的种种招数,政府相关部门居间应对当负“监管不当之责”。

  闹剧不能轮番上演,怎么终结?群众还是寄望于政府相关部门能尽心尽责,拿出积极认真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时间表。(黄艳 关俏俏)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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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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