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无力养私生子 卖给不孕夫妇被逮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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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妇之夫无力养私生子 卖给不孕夫妇被逮捕
2009年03月19日 13:2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妇之夫陈某明与一名女子同居后,生下了儿子陈某。但是,陈某明却以没能力养儿子为由,将儿子卖给了别人。近日,广州增城市检察院已批准逮捕陈某明。

  据介绍,陈某明通过隐瞒身份与李某梅恋爱同居,并生下私生子陈某。2008年12月,陈某明以没经济来源,无力抚养儿子为名,私自将4个月大的陈某,以23000元的价钱卖给不孕的梁某夫妇。后来,陈某明的这一行为被李某梅发现并报警。因此,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陈某明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记者胡利 通讯员增检宣)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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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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