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小华因无钱缴房租,去年曾两次潜入天河区某小区内盗窃财物而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
小华年龄虽小,但有点“小聪明”,策划了一整套的作案计划。去年11月7日下午,他来到天河区某小区内伺机作案,先通过踩点确定邓某某家中没人,然后冒充业主去外面找开锁公司谎称自己的钥匙丢了,需请人帮忙开锁。有了开锁匠的帮助,小华顺利进入房内,将室内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和电视机顺手“牵走”。
小华尝到了“甜头”,觉得这样来钱确实容易。同时,他也懊悔自己当时为什么不搞多点东西。不断膨胀的贪欲刺激着他的神经,他开始了激烈的思想斗争。5天后,小华以同样的方式轻车熟路再次进入邓某某家中。
只是,他这次的“行动更大”。他以搬家为由,骗取二手家电收购商将房主邓某某家中的冰箱、空调、煤气瓶、热水器、衣柜、电脑桌洗劫一空,然后把这些家电家具全部贱卖给二手物品商。
法网恢恢,再周密的犯罪策划也难逃法律的严惩。2008年11月25日,小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是考虑到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审判长宣判后表示,希望小华今后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掌握谋生技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报酬。(记者/杨大正通讯员/天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