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院失火宿舍疑未经审批建造 校方拒绝回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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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美院失火宿舍疑未经审批建造 校方拒绝回应
2009年03月18日 02:3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中央美院,一男子在整理从失火宿舍中挑拣出来的画册。前日,中央美院一临建宿舍失火。本报记者 王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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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美院临建宿舍失火后,该校一位负责人透露,起火临建宿舍是学校租用金隅集团下属一公司的,租金一年160余万。

  昨日,北京金隅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失火临建房并非工程遗留,而是按照中央美院要求建设的。并且,该楼所占用地属于公用地。

  记者昨日在规划委网站上,未能查到该宿舍的审批手续。规划委工作人员称,“如果查询不到就可能没有经过审批。”

  前日,中央美院南门外一二层临建宿舍失火,两层彩钢板建造的100余间宿舍毁之一炬,一人受伤。

  金隅集团

  校方以租金抵建设费

  昨日,一学生称,学生最早是在2004年入住该临建宿舍的。他说,2004年以前美院宿舍紧张,学校曾在校外租房作为学生临时宿舍。后来学校开工建设新宿舍楼,但在新楼投入使用之前,校外的租房合同到期,便有学生被安排在这次失火的临建房里。

  2005年,新宿舍楼投入使用,学生陆续入住新楼,临建房便被进修生、联合办学学生等租住。

  北京金隅集团宣传部工作人员证实,临建房并不是建筑工程遗留的工棚,而是在2004年按照中央美院要求建设的。据了解,中央美院为解决学生住宿问题,选择了南湖公园南侧空地修建临建房。中央美院提出修建后,金隅集团下属的南湖商务公司负责承建。房屋建成后,中央美院未支付工程款等费用,表示愿意承租以抵建设费用。

  规划委网站

  审批记录无临建宿舍

  金隅工作人员证实,临建房占用地属于公用地。对于占地建房问题,负责施工的南湖商务公司昨日未回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应当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起火宿舍楼搭建时是否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金隅集团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2004年建设时中央美院可能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记者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人员指引,通过规划委官方网站查询中央美院起火宿舍楼的审批手续。搜寻结果显示,2003年-2004年中央美术学院报批了5个建设项目,分别为中央美院美术馆、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扩建和图书馆加层,但没有该临建楼房的项目。

  “如果查询不到就可能没有经过审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便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

  中央美院昨日拒绝回应上述说法。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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