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罗某包养了一个男网友,后来觉得年岁差别太大要分手,反被“小白脸”伙同其他五名男子强行拍下裸照,合伙敲诈勒索罗某八万元。近日,福田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包某、赵某、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10月,被告人包某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罗某成为“网友”,二人通过QQ聊天,日久生情,很想见面。2008年11月,被告人包某来到深圳与被害人罗某约会,并与本案在逃人员程某合住在福田区上沙塘晏村某房。在此期间,罗某前后给包某共计人民币16000元。
2008年11月22日晚,罗某觉得二人年龄相差太大,不可能在一起,便向包某提出分手,包某认为罗某在耍他,便与程某一起强行按住罗某,脱光罗某的衣服,并用罗某的手机拍下罗某的裸照。包某向罗某索要人民币8万元,并以将裸照寄给罗某单位或发布到网上相威胁。
2008年11月23日晚上,罗某提了人民币2万元,与包某约好在本市罗湖区夜色酒吧旁中国银行门口交钱,包某威胁罗某不许报警。当晚9时30分许,包某等六人到上述约好的地点,包某上前与罗某见面,其他五人则在一旁望风。当包某接过罗某的人民币2万元时,公安人员上前将包某及赵某、张某抓获,但摄有被害人裸照的诺基亚手机尚未缴回。 (记者王纳 通讯员朱彦、苏佩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