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业男子冒充私家侦探,以公布他人隐私照片为要挟实施敲诈,第一次误打误撞敲诈2万元,近日再次实施作案时,被接到报案的罗庄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2008年11月的一天,正在购物的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转交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要李女士与对方联系,称有要事。李女士拨通电话后,对方自称是李女士的丈夫雇用的私家侦探,通过前一阶段的“侦查”,已经拍下了李女士与其他男士会面的照片,掌握了相关“证据”,声称只要李女士付2万元“封口费”,侦探公司就不会将这些“证据”交给李女士的丈夫。
虽然与其他男士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关系,但感情上与丈夫正处于冷战期的李女士担心节外生枝,就想着息事宁人,按照对方要求支付了2万元“封口费”。当李女士向“私家侦探”索要照片时,对方称侦探公司有规定,照片等“证据”不能交给当事人,但保证予以销毁。
事情还没有结束。2009年3月11日,李女士的车上又出现了字条。“私家侦探”再次要李女士交“封口费”,交钱地点定在滨河大道附近。李女士随即到罗庄公安分局美澳派出所报警。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认定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遂迅速在“私家侦探”要求的交款地点附近进行布控。“私家侦探”异常狡猾,先后数次变换交款地点,民警最终在兰山区某公园门口将正在等着收钱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闫某供述了自己冒充私家侦探,以公布他人隐私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经过。原来,闫某看到李女士平时驾驶一辆高档轿车,猜测李女士肯定很有钱,打听到李女士在和丈夫闹离婚,于是冒充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没想到第一次还真成功了,本想着再捞一笔,不想却落入法网。
记 者 季善文 通讯员 郝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