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孩带手枪子弹回家 父母报警抓人免遭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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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岁女孩带手枪子弹回家 父母报警抓人免遭起诉
2009年03月13日 09:35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8岁的女学生为了“义气”,竟帮朋友藏枪。父母得知后大义灭亲,凌晨带着民警上门捉女儿。考虑到该生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大渡口区检察院于昨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酒吧里接过枪支

  赵琴,18岁,我市某旅游学校学生。

  今年1月17日晚8时许,赵琴和朋友张力等人来到大渡口一酒吧喝酒狂欢。次日凌晨1时许,酒吧外突然响起警笛声,民警进店检查。张力慌忙将赵琴拉到洗手间,“我身上带了点东西不安全,暂时放在你这里一下,明天我来取。”说完,张力将一把手枪和六发子弹掏出来,交给赵琴。

  赵琴顺手接过手枪和子弹,放入挎包,跑到较场口一朋友处喝酒,直至凌晨4时许才回家。

  父母亲大义灭亲

  开门的响声,惊醒了赵琴的母亲刘绣。

  刘绣起床后看见女儿捂紧挎包往厕所冲,便叫住女儿。赵琴拒绝交出挎包,母女俩抓扯起来。响声惊醒了熟睡中的赵父,听妻子诉说了事情经过,他顿觉可疑。夫妻俩一把夺过女儿的挎包,发现了手枪和子弹。

  “是朋友暂时放在我这里的。”赵琴不以为然。

  “把她关在厕所里面,我去报案。”赵父当机立断,让妻子看管好女儿,将手枪和子弹放回挎包,携包赶到200米外的新山村派出所报案。警察赶到家中,将赵琴捉获。

  经查,该枪是非制式手枪,极具杀伤力。次日下午,警方在九宫庙将张力捉获。张力交代,手枪也是朋友委托他保管的。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他被刑拘。

  不交枪将被追责

  “她跟一些社会青年交往,会染上恶习。我们不报案,会害了她。”赵琴的父母在接受检方询问时,一点也不后悔向警方报案。大渡口区检察院的承办人表示,如果赵琴将枪支交还张力,张力持枪造成严重后果,司法机关肯定会追究赵琴的刑事责任,赵琴也会被学校开除。

  据了解,赵琴已重返校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王非非)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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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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