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各类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5起,涉及食品、药品、烟酒、发票等多个领域,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
3月11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布八起打假典型案例。
案例1:生产假药四处销售
2008年,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线索,经查发现一个由47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涉及全国9省13个地市的特大犯罪团伙。
2006年8月,嫌疑人陈玉民到河南省安阳市找到假药贩子申海军,双方商定由陈玉民提供原料,申负责找人做假药。申找黄某以每件(箱)500元的价格加工了400件假三精司乐平。陈玉民收到这批假药后通过三精黑河医药公司云南业务员吴某先后卖到深圳和安徽省太和县等地。
2007年6月至今年1月,申海军从河南人王某手中购买假冒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42件、头孢氨苄63件,每件加价100元卖给吴玉龙,吴玉龙以每件1500元卖给邵惠玲,邵惠玲转手将假药阿莫西林卖给黑龙江省安康医药有限公司的许守才。许守才又先后分19次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或零售药店。
经查,吴玉龙经邵惠玲之手以黑龙江五行医药公司名义,向黑龙江安康医药公司销售假冒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的头孢氨苄片和阿莫西林胶囊共计105箱。安康医药公司分30次批发给省内外19个医药公司或药店85.5箱。目前,全省各地医药公司和药店的库存假药已基本追回。2008年1月19日,警方将以吴玉龙为首的特大制售假药犯罪团伙摧毁,捣毁制假窝点8处,查扣假冒药品197万粒(支、瓶)及40余万份假冒商标标识。
案例2:茶叶邮包内藏假币
2008年11月2日17时,市经侦支队二大队侦查员获取线索:广东省云浮市王家乐向哈市邮寄一袋装有3盒茶叶的邮件,内装有伪造的人民币5000余元,收件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王生表店的岳某。
2008年11月3日,侦查员将前来领取包裹的男子周喜龙抓获,他交代了通过手机短信联系,从广东购买假币的犯罪事实。经过侦查员仔细检查,发现藏匿在茶叶盒中的假人民币全部为20元面值,共计4980元。2008年11月3日,犯罪嫌疑人周喜龙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3:万余假币藏身烟内
2008年10月13日16时,市经侦支队二大队侦查员接到举报:广州市沙太路金轮停车场王昊邮寄到哈市一袋标注为两条香烟的邮件内,装有伪造的1万余元人民币。侦查员立即赶到邮局找到该邮件,获知收件人为道里区新发镇上的网通公司新发电话分局黄某。
10月14日上午,侦查员将刚接到邮件的黄某控制并立即进行审查,黄某讲:此邮件是代其战友罗喜玉接收的。经对邮件仔细检查,发现藏匿在香烟内的假人民币共计12000元,其中50元面值200张,20元面值100张。
侦查员连续作战,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罗喜玉抓获。罗喜玉交代12000元假人民币是用人民币1900元买来的。2008年10月14日,罗喜玉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4:出租屋里造出“绿箭”
2008年1月23日,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嘉翌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向哈市经侦支队举报称:犯罪嫌疑人郭丽荣组织人员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水晶街27号,生产并销售假冒其公司“绿箭”口香糖,日出货20箱左右,每箱价值人民币1260元。
1月25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郭丽荣等8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郭丽荣自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从福建省和山东省购进绿箭口香糖的外包装、防伪标贴,从浙江省义乌市购进糖片,在道外区大水晶街27号租住的房子内组织人员生产并销售假冒“绿箭”口香糖,销售总额达60余万元。
2008年7月24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郭丽荣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5:大量假烟隐匿民宅
2008年1月25日15时,市经侦支队侦查员在市烟草稽查局工作人员配合下将涉嫌贩卖假烟的犯罪嫌疑人来刚抓获,当场查扣各类假烟268条,案值154840元。后在其居住地香坊区果园小区7栋6单元601室查获各类假烟274条,案值43820元。
原来,2008年1月6日,市经侦支队接到烟草稽查部门移交的案件:2008年1月6日11时许,市烟草稽查局工作人员在哈平路一辆白色尼桑轿车内查获各类品牌假烟案值11.3万元。经车主李连春供述后,在其家中发现大量2006年至今的销售假烟账目。在李指认下,侦查员查获其两个销售假烟下线窝点,各查获各类假烟案值1.8万元和1.5万元。
案例6:东吴公司用假发票
2008年初,市经侦支队六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哈尔滨东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大量使用虚假发票,涉嫌偷税犯罪。侦查员查明:该公司经营人朱舸伙同该公司职工朱一凡采取收入不入账和开具数额巨大的假发票等手段,进行偷税行为。目前已查实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涉嫌偷税额300余万元。
案例7:买来假烟喷码销售
2008年8月20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一分局与市经侦支队八大队共同查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查获假烟3058条,案值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罗海燕、王龙均为郊区农民,在无烟草许可证的情况下,经他人介绍于2008年6月先后三次从福建省云霄县“阿正”处购买假烟。通过物流配货发到哈市后,对假烟进行喷码包装后向鹤岗等地销售。该案目前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案例8:缓刑期间继续贩假
2008年7月9日,市经侦支队八大队获知,有人从南方非法购进一批卷烟,将在先锋路一家货站卸货。民警将购货人孙滨江等3人抓获,在货站查获所购进的卷烟1950条,另外在3人所租的库房中,查获20余种卷烟6000余条,价值人民币101万元。
民警经深入工作又将其供货人福建省云宵县的犯罪嫌疑人陈跃倍抓获。经依法查明:孙滨江于2006年因非法经营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孙滨江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并于2008年又勾结谭立伟、倪君凤从陈跃倍处先后4次购买假烟,继续进行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孙滨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20.8万元人民币;另外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年,缓刑3年、5年,判处罚金10至20万元不等。(秦雷 富丽琼 蔡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