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大门口,82岁老汉李龙明(化名)在子女的搀扶下慢慢走出来,这家人的亲戚——30余岁的张晓(化名)和父亲却与他们形同陌路。李龙明想加入打麻将被张晓拒绝,为此怀恨在心,后来将对方刺伤,两家亲戚闹得对簿公堂。昨日,南岸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在法庭上就赔偿问题进行了争论,最终仍然协商无果。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八旬翁将对方刺成重伤
去年7月6日中午1时许,家住南岸区迎龙镇的张晓在街上一酒馆打麻将。不一会儿,82岁的李龙明也走了进来,要求加入他们一起打。张晓称,李龙明是他们一亲戚,平时都管他叫伯伯,见他喝了酒,便劝阻了几句,不同意他参加。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旁人见状,立即制止了他们,两人随后都离开了。
不久,两人在迎龙车站相遇,又吵了起来,八旬翁便用水果刀将张晓腹部刺伤。张晓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他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协调未果亲戚对簿公堂
12月23日,李龙明被南岸区公安分局监视居住。张晓称,从医院出来以后,他们曾多次找到李龙明协商赔偿。然而,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晓一家不得不将李龙明告上法院。
昨日上午,南岸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晓称,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3万余元。在法庭上,双方对于赔偿问题起了争执,并且未达成一致意见。
检察官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南岸区检察院以李龙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他提起公诉。昨日,检察官在陈述时称,鉴于李龙明认罪态度比较好,又年事已高,希望法官能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法官并未当庭宣判。法官建议称,对于赔偿,希望双方私下进行协商,毕竟两家都是亲戚。
原告:“医药费必须全额赔偿”
“医药费必须全额赔偿,其余费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赔!”在法庭上,张晓及父亲的态度十分坚决。张晓告诉记者,如果当初双方在私下就协商解决,也没有必要闹到法庭上。
被告:“无力赔偿全部金额”
“我承认我违法,但我无力赔偿全部金额,事情起因双方都有过错。”李龙明称。他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李龙明家庭情况不太好,目前也没有直接经济来源,再加上行动能力和智力也受到年龄的影响,所以无法全额赔偿。
法律链接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卢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