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3月11日电(冯昶 李凌 吴荣华 陈少宾 蒋国平)“红娘”郭某平以介绍对象为名,两个月骗了郭某辉近万元人民币,还没让人家看上“对象”一眼。记者今日从广东韶关警方获悉,这名无敌“红娘”已被警方刑拘。
3月1日凌晨,一个20出头的小青年急匆匆来到韶关浈江南山派出所,声称自己被骗。民警细问下才了解,小青年叫郭某辉,该市南郊某汽修厂的员工,被一个名叫郭某平的中年男子,以介绍婚姻为由,骗去近万元。
郭某辉称,去年12月15日晚,他在市区某酒店学习推销时,认识了郭某平。郭某平听说郭某辉没有女朋友,便要帮他介绍对象。
过了几天,郭某平来电说要带个女的见面,结果,郭某辉等了一天都没有等到。到了下午,郭某平打电话,说那个女的驾驶摩托闯红灯被交警扣车了,郭某辉信以为真。
不几日,郭某平找到郭某辉,说女方委托他去考察郭某辉家的情况。两人于是来到郭某辉家,并很快就取得郭家的信任。当天,郭某辉的父亲就应郭某平的要求,取了1000元给郭某平转交给女方。
之后,郭某平便隔三差五以各种理由找郭某辉拿钱,少则200,多则800。
为了应付郭某平一次次的“考验”,郭某辉只好向朋友、工友借钱。借的次数多了,郭某辉终于感觉这事越来越不对,便跟一个朋友说了,朋友听后也觉得不对,于是,郭某辉便于3月1日凌晨到派出所报案。
根据郭某平每次取钱的方法和贪得无厌的心理特征,警方决定下饵钓鱼。当天中午,依警方的安排,郭某辉打电话给郭某平,告诉他,又弄到钱给他了。郭某平不知是计,一听有钱,迫不及待赴约取钱,下午2时,当郭某平在郭某辉住处附近一小巷,从郭某辉手中接过一叠钱时,埋伏在一旁的民警上前将其抓获。
经查,郭某平7岁开始读书,直到18岁才小学毕业,是一个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犯案的盗窃、诈骗老手。就在一年前还因为诈骗罪被浈江法院判刑8个月,此次犯案离出狱还不到一个月。
郭某平供认,他以介绍女朋友给郭某辉为名,通过花言巧语骗取郭某辉的信任,先后多次以“那个女的她妈妈生病了,住进了医院”、“那个女的要买一辆小汽车,可是她不够钱来买”、“那个女的爸爸生病住院了,急着用钱”等借口,骗取郭某辉的现金供自己使用。
两个多月来,他压根就没打算给郭某辉介绍女朋友,所说的那个“又高又靓,很合适你的”的女子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