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开车出门遇到“麻烦”,身为交警的丈夫为了替妻子出气,与他人一同将“欺负”其妻的施工人员打成重伤。事发后,他欲用三十余万元将此事摆平,还让同伙一人扛了。
记者昨天获悉,因犯故意伤害罪,该交警在上周五被判刑3年。
妻子开车受了“气”
丈夫闻言动肝火
承办检察官刘毅介绍,2007年7月1日,高新区交警支队交警曾某新婚大喜。当月8日,他的新婚妻子杜某从南岸江山多娇小区驾车外出,小区外的道路正在白改黑(铺沥青),施工人员就喊她把车开走。当时天气炎热,她关着车门、打着冷气,没有听到施工人员说话。施工人员为了提醒她,就拍了几下车门、扳了两下后视镜。她以为被欺负了,就打电话给丈夫诉苦。
曾给朋友李某打电话,叫他过去看一下,李某又叫来张某。曾、李、张三人先后赶到现场。
法院查明,曾、张二人赶到现场后,对施工人员余某拳打脚踢。余被打倒在地时,头部和路边的花台接触。他6处受伤,其中头部重型颅脑损伤,属于重伤。
要求同伙做伪证
前后花费三十万
检察官刘毅称,当时李某是开车去的,被围观群众记下了车牌号,警方据此将他抓获。曾、张二人得知李某被抓,商量由张某独自扛下此事,并统一口径“曾某不在打人现场,只有张一人动了手。”
同年8月6日,李某取保候审。交警曾某又教他给办案民警说,“事发当天就只有张某一人动手打人。”
事发3月后,李某翻供,称他到现场时曾某已经离开。
曾某还教他改口供——如果公安机关问李某为什么先前说现场有曾某时,就回答“因为曾某是警察,我们认为把他拉进来要处理得轻些。”
曾妻也证实,他们为操作此事,前后花了三十几万元,包括赔给被害者的十八万元及同伙的取保保证金、生活费等。
因事发小区门口还有不少群众围观,他们都证明曾某动手打了人。2008年10月,检察机关先后对三人批准逮捕。曾某归案后,承认自己打人。法庭上,曾某认可了检察官的指控。
故意伤害判三年
两个同伙也获刑
刘毅称,被控伪证的李某并没有参与打人,他就从嫌疑人变成了证人。作为证人,他的证言对案件起重大作用。由于他故意作虚假证明,推翻了原来3次供述的真实证词,意图帮助曾某逃避法律制裁,法院对其定性为伪证罪。
庭上,李某称自己去公安机关改的证词是曾某教的。曾某当时说他已将一切摆平,只要不将他供出来就没事了。
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曾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犯伪证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