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贵阳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警用灯具及警报器的专项行动。“开着警笛和喊话器从贵阳市区带女友至金阳兜风。”昨日,贵阳市交警八大队二中队严厉查处一起在私家车上非法安装警灯警报的行为。
昨日上午,八大队二中队孔剑在金阳大道上巡逻时,突然听见一阵阵急促的警笛声,孔剑循声望去,发现一辆民用牌照的小型车开得飞快,不时的用喊话器命令其他车辆靠边行驶。这时,孔剑立刻驾驶警车追上前去,看见一名20左右岁的年轻人正飞快的驾驶车辆。于是,孔剑示意该车靠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车辆没有警灯警报使用证件。当警官问他为何使用警笛时,他的回答是:“使用警笛时超车方便而且可以给坐在旁边的女朋友展示自己很威风!”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孔剑警官给这位驾驶员出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且收缴了其车上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等装备,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据孔警官介绍,当天开展治理警用灯具及警报器的专项行动中,共查扣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违法车辆3辆,收缴警灯和警报器3套。
据介绍,对违反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廖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