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福建省罗源县委作出决定,对3月3日乘坐一辆县政府公用车撞到两名群众后“现场不作为”的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予以停职。
3月3日12时38分,在104国道罗源县松山五里桥头路段,一辆闽AA9198号面包车撞上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上两名群众1死1伤。事故发生后,有目击者反映,肇事车辆系罗源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政府公用车,发生车祸时车上多名干部“见死不救”,径直离去。从7日开始,这些干部“见死不救”的行为引发网络热议。
7日上午,罗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经调查:闽AA9198号面包车确系政府公用车辆,事发时车上有5名乘员,均系从罗源县乡镇和县直单位抽调参与该县碧里乡航道疏浚的工作组成员,其中3人为副科级以上干部,两人为一般干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陈某等人马上报警,车上下来的5名乘员及司机在车旁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待交警和120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处理后才离开。
8日上午,罗源县委作出决定:鉴于群众反映有关人员在事故现场等待期间不作为,对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予以停职,并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彻查。
目前,肇事者、驾驶员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罗源县警方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肇事者陈某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叶某某负本事故次要责任,伤者罗某某不负本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