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6日电(记者 张洁)俗话说,爱情使人失去理智。已过不惑之年的妇女应某和易先生曾经是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恋人,可是当应某知道与易先生的爱情已成过眼云烟后,她精心设计了的一个大陷阱,骗取易先生25万元。日前,应某被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应某,43岁,江西永修县白槎镇人,离婚,单身一人,暂住在建德市新安江新世纪花园。易先生,45岁,河南人,也是单身一人。应某和易先生是在2005年认识的,当时易先生在杭新景高速公路洋安大桥项目部工作,担任技术工种,就租住在应某的姨父家里,应某的姨父看到这对单身男女就做起了“红娘”,两人谈起了恋爱,不久两人就同居了。易先生供应她吃穿,并给她不少零用钱花,这样两人就成了如胶似漆的恋人,并打算结婚。
2006年,易先生受工程指挥部的指派又去安徽工作,期间也曾回建德看过应某几次。2007年1月初,应某觉得和易先生的婚事已经不可能了,就在这时候,易先生给她出主意去找人合伙,招标做工程然后转包赚点钱。应某就动了报复易先生的念头。
2007年3月,应某就向易先生打电话,称建德市寿昌镇童家唐岭村有一度假村土石方工程在招标,叫他合伙投标,中标后联合施工,利润两人平分。易先生对此工程毫不怀疑的答应下来,并且随后陆续向她的银行账号中汇款人民币25万元,给应某做“投标押金”,请客送礼用。2007年8月,易先生来建德,两人见面后,应某还向易先生出示了“房基工程劳务协议”、“挖掘机租赁合同”、“运输协议”等假文件做幌子,两人还签定了“联合施工合同”,并且应某还假装带易先生去所谓的“工地”察看她事先安排好的“施工现场”。
2007年9月,易先生对度假村土石方工程不放心,便直接到建德市寿昌镇政府打听此事,打听的结果让他叫苦不迭,后悔不堪,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但已为时过晚,应某早就把骗取的25万挥霍一空,已经无力偿还。易先生25万全都打了水漂,无奈之下只能报案,2008年9月27日应某被建德市公安机关逮捕。日前,应某被建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