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东营某小区一户人家门前的树上,订着两张猫皮,绳子分别从猫的嘴部和尾部勒过,猫显然是被虐待致死。热心网友展开线索搜寻,将虐猫事件锁定在东营市西四路井下中区。
网友原帖这样写道:“最近回家休假,发现小区里的流浪猫少了很多。听楼下的大妈们说是被人用猎狗杀死,猫肉吃掉,猫皮卖掉,开始我总觉得有点危言耸听,因为听说过那家人养狗,好像还是退休教师,总不至于那么残忍吧,可今天中午无意中从那家人门前经过,发现门前的两棵树上赫然钉着两张猫皮,问了一下旁边经过的小学生,他们说隔几天就会有新的猫皮被钉上,听了后我直接无语。希望那些死去的流浪猫在天堂一路走好。”
很多网友都对这些可怜猫的命运唏嘘感叹。网友“要日新”说:“人是最残忍的!愤怒中。”网友“悬崖灵芝”怀疑地问:“真的有人吃猫吗?真的是东营人吗?额滴神!”
有人呼吁发起人肉搜索找到这个残忍的人。呼吁发出不久,便有网友提供线索,称事件发生在东营市西四路井下中区的一个小区。旋即,网友“蜗牛的翅膀”说:“如果是东营的,饶不了他。”
目前,虐猫事件到底是不是东营的市民所为,本网正在展开调查。
相关背景
虐猫屡屡被网络“通缉”,幕后存在产业链
网络最早爆出的虐猫事件发生在日本的福冈县,被称之为“福冈虐猫事件”,从此“网络虐猫事件”走入公众的视线。福冈虐猫事件是2002年日本福冈县的一名男子在网络上公开虐猫照片的事件。由于该名男子公开照片时使用了德国纳粹武装党卫队少将迪尔旺加为昵称,所以又叫做迪尔旺加事件,或迪尔事件。该消息曝光时,被媒体称之为“网络虐猫事件”。而来自知道此一事件的福冈市民的逮捕请愿书不断涌入福冈县警局(计超过3000封),迫使福冈县警局方面改变态度,将照片交给兽医鉴定,确认照片上猫咪已死亡,进而逮捕虐猫男松原。
而在国内,2005年复旦大学研究生张亮亮以各种方式在复旦日月光华BBS动物版块上骗取领养了20多只猫咪,起初,这些被领养的猫总是很快的就消失,没有人知道它们去了哪里,直到有网友举报,说看到张带着一只白猫进入复旦北区,五位早对其行为感到蹊跷的版友约一小时后赶到张的寝室,将张堵在那里,而他们已经晚了:被困在笼中的白猫右眼已被张用剪刀戳的鲜血直流,笼子下面还有接血的盘子。就这样,“复旦大学研究生虐猫事件”在各大论坛迅速传开,而最后,当事人张亮亮出面正式道歉,复旦大学校方介入此事,对张亮亮进行心理辅导教育。
而事隔一年之后,“女子虐猫事件”再次闯入人们的视线。在网络民意的压力下,当事人出面道歉。警方正式介入调查,当事人被单位辞退。
而有网友爆料,在南方一些地区,很多人认为猫是滋补佳品,因而抓猫、贩猫、杀猫、卖猫肉、卖猫皮,形成了一条巨大的产业链。活猫进了饭店,被用水活活溺死,肉烧成各种菜,皮晾干收集起来统一卖给服装厂。猫皮按花纹分,有青狸花、黄狸花、雪豹花和杂色花,不用染色就能直接制成褥子、翻毛大衣、童装、皮领、皮帽等。其中青猫皮褥子、三花猫皮褥子、黑白花猫皮大衣等,全是用猫皮制作的。由于猫毛比兔毛硬一些,而且不会掉毛,所以是市场畅销货。
国外虐待小动物可入狱一年
有网友这样说,看一个国家如何对待动物,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而据了解,现在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一套适合自己国情的小动物保护法。
意大利都灵市议会的一部法规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为了美观,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一年或罚款10000欧元。
加拿大最有名的“动物计划”保险公司为狗和猫们准备了至少三种保险:医疗险、事故险和终身综合险。加拿大人对所有的动物都表现出一种特殊关照。今年5月,在加拿大“人道学会联合会”等动物保护组织的推动下,修订了原刑法中有关虐待动物的条款。法案规定,故意虐待动物的处罚由以前的最长六个月监禁提高至五年。 日本《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1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有更多的网友再次呼吁,我国也该出台一部动物保护法。网友“逆戟精灵”说,中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而对于普通的动物,为什么没有相关法规保护它们?
中国首家动物保护法研究机构在西安成立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国内,的确还没有一部涉及动物福利保护、强调动物权利的全国性法律。但令人欣慰的是,《中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研究项目已于去年年底启动。同时,中国首家动物保护法研究机构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也正式挂牌成立。(刘宝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