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三月三日电 (徐向良)“云南蒙自警察开枪杀人案目前已经进入审查起诉程序,检查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吉忠春进行起诉,受害家属索赔九十八万余元。”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何学华律师今天在此间称。
何学华律师介绍,二月十三日晚,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发生一起县公安局民警吉忠春与他人因倒车发生纠纷开枪致人死亡的案件。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程序,检查机关将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目前,死者家属已经委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九十八万零一百二十五元。“预计此案最迟将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
二月十三日晚,云南省蒙自县公安局一一0民警吉忠春酒后到官恒小区寻朋友未果,倒车时与另一名车主潘俊发生冲突后,吉忠春掏枪向潘俊连开三枪,致潘俊抢救无效死亡。当月十七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此案目前已移交云南红河州检察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