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一案的调查结果27日由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布,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20日上午,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对“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也在场,他表示检方初步调查表明: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的头部左侧,致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27日正式公布的检察结论中,“玩游戏”关键词被更改成“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表示,这是由于其同监室关押人员串供、建立攻守同盟,使案件调查侦查产生很大困难,为及时向媒体公布,检方在未调查完毕的情况下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这一说法27日得到了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的证实。她说,案发后殴打李荞明的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待全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同时,杨建萍表示,在与检察机关共同调查时,发现了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复的情况,于是才在责任追究中明确了看守所相关领导的责任。
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也表示,检察机关将对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整顿活动给予支持和关注,配合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的内部管理、民警依法办事等方面予以规范。他还说,2月8日李荞明被殴打后送进医院,次日检察机关就介入调查案件。但办案需要相应时间,李荞明12日死亡后法医介入案件,对其尸体进行检验鉴定,这也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作出符合事实的鉴定结论。因此,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至27日才正式公布。(记者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