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26日电(记者袁爽) 自去年6月5日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浙江警方抓获后,刘根山案便一直备受关注。2月25日,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刘根山、财务总监袁晓军等3人出庭受审。据悉,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了解,现年53岁的刘根山1980年开始下海经商,1999年前后拿到第一个高速公路项目嘉浏高速公路,从此踏上“公路大王”之旅。截至被刑拘时,刘根山共投资了7条高速公路,分别是嘉浏高速公路、沪青平高速公路、上海同三高速公路、上海南环高速公路、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北仑港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
2004年,刘根山曾排名当年胡润中国百富榜第36位,资产达21亿元。
去年7月,“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浙江省检察院以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的罪名正式批捕。案件主要涉及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公司的低价转让以及1.5亿元注册资本金抽逃导致1411万余元的利息损失。此案直接导致了时任绍兴市交通局局长蔡继东和副局长张来兴的落网。
另外,刘根山投资的沪青平高速公路,前后集结了工行、农行、广发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等近十家银行贷款。在刘根山被拘之后,银行正在向刘根山旗下公司密集讨债,并形成了刘根山系列案。
据悉,刘根山此次受审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并非重罪,最高刑期为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