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犯罪嫌疑人岑某,因不满情人的骚扰和威胁,与朋友许某于2008年12月18日共同将陈某杀死。2月24日,(海南)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岑某及其好友许某。
2003年,犯罪嫌疑人岑某在定城结识了被害人陈某,2004年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08年10月,岑某从定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职位上,调任定安县机关事务局局长。到机关事务局后,岑某极少去看望陈某,对陈某的电话也经常不接,陈某怨而生恨,多次拨打手机骚扰、威胁岑某。岑某不堪其扰,多次将此事告诉其朋友许某,想“做掉”(杀死)陈某。
2008年12月18日下午6时许,岑某驾驶单位车驶往海口,陈某驾车紧随其后。在高速公路上,陈某开车高速追赶岑某,并拨打岑某手机,扬言要撞死岑某,岑某当时非常害怕。
当晚8时许,岑某和陈某回定安路上,岑某想起下午高速路上的一幕心里十分气愤,下决心杀死陈某。随后,岑某拨通了许某的手机,问其在何处,得知许某正在南扶水库某酒店喝茶时,要求其在酒店等候。
当晚10时许,车开到南扶水库附近,许某上了岑某的车,与岑某共同将陈某杀死,并将陈某尸体捆绑沉入南扶水库。
经定安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陈某系被人捂堵口鼻腔,扼压、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 洪宝光 霍冬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