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二十多年教龄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理应遵守师德,做好园丁的表率作用,可他却将罪恶的双手多次伸向自己的女学生。其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损害了无辜少女的身心健康,自己也面临法律的严惩。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上高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41岁的黄某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教师职业,现任上高某镇中学的初中语文及思想品德教师。2008年12月1日晚上9点多,黄某以给学生盖被子为名窜至该校女生住的多个寝室,以触摸女生敏感部位等手段猥亵多名不满14岁的女学生。见平时道貌岸然的思想品德老师突施如此行径,被猥亵的女学生一时惊惧无措,不敢进行反抗,任由犯罪嫌疑人黄某肆意玩弄。事情发生后,大部分受害学生选择了沉默,后被害人李某的父亲勇敢地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至此案发,公安干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经审讯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评语:《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有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安全的义务。”从目前学校未成年女生遭受性侵害案频发的现状来看,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学校不仅要抓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也要抓好教师队伍的素质教育,双管齐下才是此类案件的预防之道。(通讯员 李碧东 俞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