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病痛折磨的小梅(化名),由于看不到治愈的希望,在家中自杀身亡。
一周后,小梅的父母向安徽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女婿徐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女儿遗产35万元。由于徐先生居住在厦门集美,案件移交到集美区法院审理。
最终通过办案法官调解,徐先生支付给其岳父母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岳父母承担评估费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
患了重病 女子自杀
徐先生和妻子小梅都是安徽人,多年前夫妇俩来到厦门创业,经过多年的打拼,事业小有成就,生活逐渐好起来,他们在厦门购置了一套住房,还买了汽车和车位。
正当他们的事业和生活都逐步好转的时候,小梅却不幸患上严重的肾病,要治愈不得不换肾。然而,换肾需要巨额医疗费用,更需要可以匹配的肾源。而因肾源缺乏,能够换肾并治愈疾病的患者少之又少,正因为这样,小梅最终选择了放弃生命。
就在小梅刚刚去世才一周,一场为继承小梅遗产的官司在昔日的亲人之间展开。
为争遗产 亲人反目
2008年5月27日,小梅的父母向安徽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女儿遗产,将女婿徐先生告上法庭,并申请冻结徐先生和女儿小梅在厦门的财产。由于主要遗产包括不动产均在我市集美区,案件被移送集美区法院审理。
对簿公堂 各抓“把柄”
小梅的父母说,因家庭矛盾凸现,夫妻关系紧张,小梅于2008年5月20日自杀身亡。小梅与女婿徐先生共同拥有位于厦门的一套住房、一辆汽车及车位、银行存款等财产,合计125万元。他们要求继承小梅的遗产35万元。
徐先生则认为,他与妻子感情甚笃,在妻子患病期间带着她辗转各地治病,还曾要求捐献自己的一个肾给妻子,但因不匹配未能成功。2007年春节,夫妻二人返回安徽老家,希望小梅的父母亲能捐献一个肾给女儿治病,但岳父母不予理睬,也未尽到抚养义务,因此岳父母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徐先生说,妻子刚去世,岳父母即带领律师前来厦门,要求分得部分遗产才允许遗体火化,徐先生被迫支付了10万元。岳父母来厦门奔丧期间,自己也花销不少,妻子火化后骨灰安葬回安徽老家,又花费了数万元。且夫妻还有两笔共计40万元的共同债务尚未偿还,其中一笔15万元是给妻子治病借的。再者,岳父母对房产估价过高。
法官调解 握手言和
为查明房产价值,在两位老人的申请下,主审法官同意对房产和车位进行评估。结果,既不是老人坚持的60万元,也不是女婿认为的40万元,而定为49万元。女婿认为评估不合理,申请重新评估,岳父母却担心女婿在银行存款冻结到期后转移财产,又申请继续冻结。
由于之前是安徽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此次继续冻结需要重新收取保全费用,再加上两位老人身在安徽,往返厦门花费巨大,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定纷止争,主审法官力劝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徐先生和小梅的共同债务已得到法院确认,最后,双方协商同意,徐先生支付给岳父母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岳父母承担评估费用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近日,这些款项均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郭桂花 文弈 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