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2月20日电 (姜诚意 刘建)重庆市丰都县一居民杨某驾车撞人,却耍赖拒不执行法院责其赔偿受害人的判决,并在明知自己住房已被法院查封和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两次将住房卖与他人,骗取钱财。记者20日获悉,杨某被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早在1998年12月,杨某驾驶一辆六轮车在丰都县城将杜某撞伤致残。此案经丰都法院审理,杨某被判赔偿杜某各类费用共49360元。但杨某以借口推辞,拒不赔偿。当地法院遂将其房产查封。
2006年1月22日,在明知自己住房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杨某隐瞒事实真相,将房屋以5.8万元卖给秦某夫妇。不久,秦某发现受骗,找到杨某要回4.8万元。
2007年12月18日,杨某故技重施,用事先准备好的作废房产证和离婚协议书作掩护,以6万元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曾某。曾某乔迁数月后,才发现上当受骗。无奈之下,曾某向当地警方报了案。时至当地检察院审理调查,曾某未在杨某处要回一分钱被骗房款。
检察官提醒:买房者购买房屋时,务必到有关部门认真核实房屋产权,谨防上当受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