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阳市中院新闻中心向媒体通报:去年1月23日,在贵阳市贵惠路有两伙人为了争夺赌场利益而发生争执,结果,其中一人被枪击身亡。贵阳市中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于日前作出一审宣判。
经查明,被告人曾杰的朋友黄某在贵惠路开设了一家赌场,曾杰和李维凡等人经常在赌场出没。
2008年1月22日晚,被害人章某突然闯进赌场,声称要在赌场占干股。当晚,曾杰和李维凡得知此事。曾杰称,此事他来安排,找人给章某“一点颜色看看”。次日下午,曾杰邀约被告人李维凡、李秀志、严海鸥、周振等人来到赌场后,将事前准备好的枪支装上子弹。章某到达赌场,被告人周振出面与章某等人谈判,谈判中双方发生了冲突,周振随即跑回家中拿出双管猎枪返回现场,此时,曾杰等人也持刀、枪和对方对峙。在对峙过程中,双方再次起冲突,混乱之中,周振向章某开了枪,章某胸、腹部中弹,不治身亡。
贵阳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曾杰、周振、李维凡、李秀志、严海鸥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曾杰、周振违反法律规定,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据此,一审判处主犯曾杰死刑;判处周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十二年、八年有期徒刑。(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记者 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