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进账单,私下将客户存款划入其他公司账户,且造成400万元不知去向。昨天,因涉嫌非法拆借罪,某银行江北支行五里店分理处原会计股股长戚某,被市一中院判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1998年12月,戚某认识了重庆东方空中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空客公司)老板刘某。不久,该公司资金紧张,刘某便找到戚某帮忙。当年底,重庆友诚电器有限公司在戚某所在分理处开户,并存入420万元。戚某填写了一张虚假本票进账单,拿给柜员和复核人员审核,自己则作为会计负责人复核盖章。之后,这笔款项便划到东方空客公司的账上。
法院还查明,戚某还采取同样方式,将重庆市公路运输总公司(下称公运公司)的存款转出1150万元,划入东方空客公司账户。2003年11月,警方接到报警后,找回公运公司的1100万元,但友诚公司的400万元不知去向。(记者 罗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