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16日电(记者 龚读法 见习记者 王磊)大年廿九、三十本是一年中最吉利的日子,而浙江诸暨人侯某,却去干了一件很不吉利的事——盗墓,而且盗的还是公墓,妄图用他人父母的骨灰来要挟勒索钱财。日前,侯某被浙江省杭州市萧山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据侯某交代,他的骨灰来要挟勒索钱财灵感是从电视上得来的,为了实施这个计划,他事先进行了周密的部署。首先他做了张假身份证,然后用这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在2009年1月24日夜晚,他带着撬棍、榔头、编织袋,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杭州市萧山区的公墓。
当警方问及他为什么选择公墓时,他回答说,萧山的老板很多,作案之前他已经物色好了一位老板父母的墓,春节期间,人少方便作案。侯某也确实胆大,深夜挖墓,并从墓中取出了他人母亲的骨灰和父亲的遗骨,分别装入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中。在临走之前,他还不忘“幽默”一把,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贴在了棺材盖上。字条上书:“先生,为了你父母能顺利回家,请借我人民币38万元。卡号×××,联系电话:×××。”
做完这一切后,侯某背着骨灰和遗骨,逃回了自己家中,并将骨灰和遗骨埋在了自家后院厕所旁的空地上。据侯某回忆,他回到家中时已是大年三十凌晨两点多。但是,侯某的“绑架”没有得逞。2009年大年初四侯某到萧山打听消息时,被警方抓获。日前,候某被法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