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二月十四日电(记者 刘子倩 李雅慧)“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黄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有自首情节,且考虑其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模拟少年法庭上,几位少年“法官”一丝不苟地开庭审判博得了在场学者专家热烈的掌声。
由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救助儿童会协办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我同行”活动今日在此间举行了模拟少年法庭开庭的整个过程。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救助儿童会举办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我同行”活动,旨在向儿童进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培训,并收集儿童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现有宣传教育和学习材料的建议。同时,组织司法领域专家听取儿童意见,从儿童的视角撰写一部寓教于乐的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只有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才会有维权的意识及诉求。目前,中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大部分是从成人的视角出发,缺乏从儿童视角的理解,而且未成年人对于如何参与司法程序和刑事诉讼也了解甚少。”救助儿童会儿童权利及宣传总监李萍介绍说,“救助儿童会是一个致力于儿童权力的机构,倾听儿童的意见也体现了我们一向重视儿童参与权的表现。”
“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制作适合儿童阅读、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材料,对于使广大儿童学法、懂法、用法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法律工作者也可以通过与儿童的直接交流,探索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方法。”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路琦介绍说。
在之前举行的儿童参与活动中,来自云南、新疆、西藏、四川的孩子们已经通过儿童剧的形式展示了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理解。通过模拟法庭的体验,孩子们更好地理解了对他们来说最难懂的司法保护。
“模拟法庭可以让孩子们认识到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电影《法官妈妈》的原型、全国“十杰”女法官尚秀云介绍说,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可以让儿童了解在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可以让更多的父母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据了解,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针对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未成年人,以卡通漫画的形式向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儿童权利。同时,塑造一个健康正面的未成年人卡通形象,为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榜样。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计划于今年六月一日正式发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