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我的,我来养!不是我的,你趁早带走,还得赔我青春损失费!”南京一男子怀疑妻子外面有人,进而疑心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于是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还当庭提出去做亲子鉴定。
妻子长住娘家 他怀疑她外面有人
赵阳与王晓燕是在2004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的。恋爱初期,他们感情升温很快,没过多久便搬到一起同居。同居半年后,王晓燕怀孕了,两人奉子成婚,于2005年4月领取结婚证。同年8月份,王晓燕生了个儿子。由于赵阳父母都不在了,王晓燕生完孩子,便搬到娘家坐月子,赵阳隔日过来照料母子俩。
小两口说好等宝宝满月后就回家,可等赵阳来接时,王晓燕却反悔了——在娘家自由自在,又有人照顾,她还想多赖几天。赵阳气呼呼地走了,一连好多天都没来。后来在亲友们的撮合下,王晓燕同意回家过春节。不料到了春节前,两人因为琐事拌嘴,又把回家的事搅黄了。就这么着,孩子已经4岁多了,王晓燕还是长期住在娘家,跟赵阳的关系越来越僵。
赵阳的情绪逐渐由不满转为猜疑。他认为,王晓燕之所以不愿回家,很可能是因为在外面有人了。“在娘家,多方便啊,要是一回家,在我眼皮底下,怎么跟情人交往呢?”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进而对孩子的身份也产生了怀疑,甚至认为,王晓燕在恋爱期间就有了别人,孩子也是那个人的。
赵阳认定王晓燕已经背叛自己,索性将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庭上提出亲子鉴定
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当法官询问孩子跟谁时,赵阳答道,他对孩子身份有怀疑,希望进行亲子鉴定。孩子如果是他的,他愿意抚养,也愿意出抚养费,让给王晓燕养;万一孩子不是他的,他不仅不会管,还要向王晓燕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
赵阳声称,他有两点理由怀疑孩子的父亲另有其人。第一,王晓燕是在婚前怀孕的,尽管那时他们在恋爱,但难保她没跟其他人交往。第二,王晓燕长年待在娘家,形迹可疑。
王晓燕当庭驳斥赵阳“纯属胡扯、诬陷”,并称她住在娘家完全是跟赵阳感情不和所致,赵阳的说法是对她人格的侮辱,也是对孩子的伤害。她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绝不接受亲子鉴定,孩子肯定是赵阳的,他必须负责。
亲子鉴定需遵循自愿原则
赵阳希望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孩子是否是自己的骨肉,如果是,他愿承担抚养责任,如果不是,则拒绝抚养。但王晓燕坚决拒绝让孩子去做鉴定。法院认为,亲子鉴定需要遵循慎重、自愿、有证据的原则。既然孩子的母亲不愿意,谁都没有权利强迫她。至于孩子到底是不是赵阳的骨肉,只能通过证据加以推定。王晓燕提供了孩子的出生证明,证实孩子的父亲是赵阳,同时提供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是在跟赵阳恋爱时怀孕的。相反,赵阳虽怀疑马晓燕偷情,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据此推断,他是孩子的父亲。最终判决这对夫妻离婚,赵阳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玄法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