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2月11日电(何蒋勇 王蓓 陈艳艳)浙江省宁波市一家全国有名的汽车标牌生产企业,屡获优秀供应商称号,然而内部却出现了一个“监守自盗”的7人团伙,装配工、发单员、保安等人在半年时间里作案17起,涉案价值28万余元。近日,该市慈溪人民法院对7名被告人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六年到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谢某是重庆人,在该公司实验室工作,主要负责产品的物理实验。一年前,他和平时关系较好的同事宾某聊天,两人都流露出搞点小钱花花的念头,于是一拍即合。望着厂区内四处堆放的产品配件,他们游移的目光停了下来,很快两人盯上了厂区的产品。他们也知道如果产品倒手就是个大价钱。
于是,谢某凭着平日里和同事关系不错的基础,开始四处寻找“合作伙伴”。要拿公司产品换成自己的钱,把货运出去才是关键,他们先后收买了公司保安队的保安李某,开具出门发货单资格的陈某,还有装配车间的装配工荣某,允诺“好处费”。那样7人的监守自盗团伙就形成了。
据了解,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傍晚,荣某等人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没有把货物堆放到平日里人流较大的仓库走廊上,而是堆放在了仓库门口不易发觉的角落里。等到了晚上,谢某叫来一辆箱式货车,并在到达公司前,事先给保安李某打好电话。
得到了“指示”的李某悄无声息地关掉了监控,并将货车放了进去……出来时再将一张粗看合法的出货单交到保安手中。随后,他们把货物销售到上海等地,李某等人分别得到了500到1000的“好处费”。
第一次得手之后,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隔一段时间就盗窃。白天各自工作,一到深夜就上演“蚂蚁搬家”。
2007年底的一个晚上,保安室内当班的除了李某还有别的保安。深夜装货让那名保安起了疑心,等车子出门时驾驶员拿出来的出门单也有点不同,保安不同意放行,李某急中生智,漫不经心地说,“这样的单子我下午也放过,没事的。”听了同事的话,那名保安便打消了疑虑,给货车放了行。
2008年1月17日晚,该公司产品包装员去仓库时听到有人装货的声音,便觉得很奇怪,上前询问详细情况却得不到合理的说法,便把事情反映到保安那里,要求他们劝阻货车装货。在劝说下,他们停止了装货,并趁公司其他车辆进出时尾随逃跑,包装员及时向单位反映了情况,引起了厂方怀疑。报案后,慈溪警方展开侦查,将7人团伙一举抓获。
据了解,从2007年5月到2008年1月的大半年里,七人共作案17起,每次价值都达几万元,前后犯罪总价值达281752元,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此案去年初就被慈溪警方破获,因为对被盗车标的正次品认证评估,案件直到今年1月13日才作出判决。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2年2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其他同伙以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10年半不等有的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