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水工借送水的机会进入一独居女子的家中,进行抢劫、强奸后,意图杀人灭口,但未遂。记者上午获悉,该男子冯某日前被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
20岁的冯某曾是本市海淀区某水站的送水工。2008
年6月,冯某在海淀区某小区送水时发现该小区一户业主家中只有一女子居住。冯某遂到市场购买壁纸刀一把,谎称该女子欠2元水钱,骗得对方为其开门。然后趁被害人转身拿钱之际潜入房内,用壁纸刀顶住被害人的后腰,劫取现金181元、黑色手机1部及建设银行卡1张。
冯某用电线捆绑住被害人的双手,用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将其置于床上,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反抗时,冯某为杀人灭口将壁纸刀按在被害人喉咙处,割了被害人脖子一刀。由于被害人极力反抗呼救,冯某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颈部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邻居听到呼救声报案后,冯某在楼梯间被抓获。(记者张蕾 通讯员曹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