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受贿赃款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国有企业广州某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的李某,因受贿70多万元,昨天在越秀区法院受审。
李某,现年40岁。1990年大学毕业进入广州某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逐渐成为骨干,2001年任工程部副总经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7年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招标等工作过程中,收受供货厂家、施工单位及孟加拉国商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5万元、美元1.5万元、港币1万元。据李某交代,这些赃款主要用于平时生活消费(包括买房)、攻读研究生及炒股,其中读研一项就花费近16万元。
由于工作性质,在同事谢某(另案处理)的牵线介绍下,李某曾收受8个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好处费。2008年6月,他向纪检部门坦白自己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同年6月25日被逮捕。
作为双料硕士学位的被告,李某昨天在庭审中的忏悔词也显得很有水平。
他对犯罪事实基本承认,一直表示将改过自新:“从重点中学到重点大学,再进入国企,做一名高级工程师,我兢兢业业,安守本分。但是后来一时糊涂,滋生贪念,就误入歧途了。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是在红旗下成长的人,实在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我希望法官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早一点出来再为社会作贡献,给我一个做好爸爸的机会。”
这时候,坐在旁听席的妻子已经泣不成声。(王晓云、黄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