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女儿被婆家嫂嫂“欺负”,年过六旬的陈某某恶从心生,将用硫酸浸泡过的稻谷放进对方稻谷中,幸得及时,未酿成严重后果。近日,陈某某因杀人未遂被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年9月初,陈某某得知自己的女儿与其婆家嫂嫂朱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认为女儿受了欺负,便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同年9月13日,陈某某故意将稻谷放在硫酸中浸泡,准备以此毒死对方。三天后,陈某某趁朱某赶场之机,把用硫酸浸泡后的稻谷撒在朱某所晒的稻谷堆中,但被朱某的儿子发现并及时进行了制止。朱某得知此事后,立即到大竹县公安局文星派出所报案。民警在朱某的稻谷里提取了变色的稻谷,并在陈某某的住房内搜出了半瓶无色液体。经鉴定,朱某晒坝谷堆里变色的稻谷与陈某某住处搜出的半瓶无色液体中均检出硫酸,陈某某也对自己故意投毒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大竹县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某故意杀人未遂,但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4年。(通讯员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