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2月5日电(杨杰 卢学民)记者今天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08年四川省共计发生涉及行人死伤的事故5190起,造成行人死亡968人,受伤4222人。
据了解,这类事故中,发生在机动车快速通道(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上的事故1468起,死亡425人,受伤1480人。这部分事故大多数是由于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或在快速通道上穿越机动车道所引发的。2008年,全省高速公路上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造成的事故有59起,死亡41人,受伤20人,春节前内宜高速公路发生的惨祸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1月23日,重庆市永川市中山路泡马村8组驾驶人董国清驾驶渝B89052号东风重型厢式货车从云南省水富县往宜宾方向行驶。9时20分,行至内宜高速公路119公里+150米处,将在应急车道上行走的行人6人当场撞死,撞伤4人。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行人走上高速公路大多数是为了走捷进横穿高速公路或沿高速公路应急通道行走,有的攀越高速公路外侧护网,有的直接破坏高速公路外侧护网。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在部分路段老百姓原有的田、土、道路被高速公路分隔开,有的地方天桥、涵洞少,给生产、走乡串户、赶集的村民带来出行难。如不横穿高速公路,有的将绕行约40分钟的山间小路到达对面,且道路崎岖,极不易行走;二是遇到下雨天气,村道泥泞难行,或供行走的涵洞积水难行,当地群众为图方便而上宽畅又干净的高速公路行走;三是部分客车驾驶员受利益驱动,在高速公路沿线停车上下乘客,给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行人多出了一个“乘车人”;四是对沿线村民、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不深刻,群众安全意识差,遵纪守法意识淡薄,普遍存在“我走一下高速路,违什么法?”的法盲心理,为事后的发生事故埋下隐患。
据了解,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造成的事故,大多数是行人横穿使高速行驶的车辆来不及采取措施造成,或是车辆失去控制撞向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行人。
针对四川省近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的现状,为遏制住此类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四川省交警总队已于2月1日起进行为期一月的整治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行走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各高速交警大队全面投入到治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