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近6年的植物人胡世能终于离婚了。昨日,她的母亲肖婆婆将离婚判决生效的事“告诉”给她,胡世能含糊地发出“啊、啊”的声音。肖婆婆叹了口气,给女儿掩好被子。
遇车祸成植物人
肖婆婆告诉记者,胡世能原是长安集团销售公司的一名会计,当年也是出了名的美人,1992年与王勇(化名)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
2003年4月23日上午10时,胡世能在看病归来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大脑受到损伤,成了植物人。“车祸后,他把15万多元的赔偿金全部拿走。起初几年他还到病房看看她,支付医疗费用,但从2007年8月起,他不再管胡世能,也不再付医疗费。”肖婆婆说,女儿现在还欠下1万多元的医疗费,女婿王勇也不付。由于社区居委会也调解无效,肖婆婆想让女儿离婚,但王勇并不同意。
胡世能是植物人,怎么表达离婚的意愿呢?肖婆婆先申请确认胡世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重庆医科大学附一院鉴定后,2008年8月21日,法院宣告胡世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肖婆婆为她的监护人。
丈夫未过考验期
离婚案开庭时,肖婆婆作为胡世能的法定代理人出庭。
法庭上,王勇仍表示不同意离婚,并称两人夫妻关系一直很好。主要是医疗费用的问题,他与医生发生争吵,加上肖婆婆不信任他,两人也多次吵架。从此,他再也没去医院看过妻子。
难道王勇真是一痴情男子,还是其中另有隐情?法庭调查后,发现王勇认为妻子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应当给一笔赔偿金。但是,胡世能至今未被认定为工伤,所以王勇声称,“这事不解决,就不管胡世能。”
法官告诉王勇,如果他不愿意离婚,就要照顾妻子,王勇当庭表示愿意。于是,法官决定给他近两个月的考验期。但是,1个多月后,法官发现王勇既没有到医院去付清妻子欠下的1万多元医疗费,也未到医院去看望妻子。
法院认为,王勇虽然口口声声说与妻子还有感情,但在妻子最需要照顾的时候却弃之不顾,两人已经不适合继续生活在一起。去年12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同时判决王勇给付女儿生活费。
辛苦婆婆祈长寿
记者在病房看到,长期卧床的植物人容易长褥疮,而胡世能从没长过。虽然肖婆婆请来护工照料女儿,但仍不放心,还经常自己帮女儿翻身。肖婆婆还怕女儿营养不良,经常用自己微薄的退休工资为她购买灵芝、枸杞等。
肖婆婆说,自己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不知道女儿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久,还能看到外孙女成人不?她祈求上天一定要让她长寿,让她把外孙女抚养成人,并多陪陪植物人女儿。
肖婆婆告诉记者,让女儿离婚,是自己最无奈的选择。(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田晓)